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5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26日在重庆欧瑞锦江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2人,肖静监事委托张晓光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李鲁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