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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1-09 16:39:12 浏览:3239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现将本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月29日下午13:00;

        现场会议签到时间为:2010年1月29日下午12:30—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 年1月29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5号本公司办公大楼十九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上述议案有关具体内容见2010年1月9日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0年1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商厦160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3)63801161  

        传真:(023)63801165  

        邮编:400010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商厦1601

        联系人: 王静、张华平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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